我校音乐与戏剧学院、黄梅戏学院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
本网讯 4月27日,2023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校音乐与戏剧学院、黄梅戏学院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
近年来,音乐与戏剧学院、黄梅戏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拼搏、奋勇争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获批国家艺术基金、国家一流专业、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获评湖北省“屈原文艺奖”、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
据悉,此次表彰大会共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7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035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044个。湖北省共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9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0个、全国工人先锋号35个。